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睢寧縣睢河街道北環路南側、樂園路以西地塊位于徐州市睢寧縣睢河街道北環路南側、樂園路以西,東至農田、南至空地、西至睢寧縣野生動物保護站(保護站西側部分位于地塊紅線外)、北至綠地及北環路,占地面積約為34700.32m2(約為52.05畝),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17.968214°,北緯33.930520°。根據睢寧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出具的《北環路南側、樂園路以西地塊規劃條件》,本地塊已規劃為城鎮住宅用地,屬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建設用地分類中第一類用地。
2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情況
調查地塊內歷史上為農田、村莊、野生動物保護站及空地,不涉及工業企業。睢寧縣野生動物保護站于2006年完成建設,占地約60畝,位于本地塊內面積為42畝,地塊內水塘為飼養大雁所用。地塊內東側村莊于2015年左右完成拆遷,之后為空地,地塊內不涉及外來填土?,F場踏勘期間地塊內為野生動物保護站(搬遷中)及空地,地塊內不存在工業企業生產,不存在污染源。地塊及周圍未曾發生過污染事故,土壤無污染痕跡無異味。
根據相鄰地塊土地利用歷史沿革,地塊四周存在居民區、地表水體,地塊周邊企業主要為機械加工廠、玻璃加工廠、紡織廠、家具廠等,無重污染型企業。通過對周邊企業的污染識別及污染物遷移途徑分析,周邊環境對調查地塊污染的可能性較小。
本次調查在地塊內采用系統布點法40m×40m進行快篩布點,共布設27個土壤快篩采樣點,1個對照點,樣品值均未超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規定的第一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及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 4403/T 67-2020)中第一類用地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(參考值),且與對照點相比無明顯異常。
并于地塊內水塘布設2個地表水與底泥采樣點,檢測項目:pH、GB36600中45項、石油烴(C10-C40)、氨氮、總氮、總磷。底泥檢出項含量均未超出GB36600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及計算出的風險控制值。地表水僅總氮超出GB3838Ⅳ類及Ⅴ類標準值。
3、主要結論
經過資料收集、現場踏勘、人員訪談、現場快篩、底泥及地表水采樣檢測等工作,可以確認調查地塊不存在明確污染源,調查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。調查地塊符合第一類用地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,不屬于污染地塊,調查活動可以結束。
